解決法庭科學問題審查法庭科學爭議——解讀人民法院司法技術工作若干基礎性問題前言 應當說,2001年最高法院法發(fā)(2001)8號文關于“2002年底前建立審判與審判輔助工作相分離的新機制”的要求和《人民法院司法鑒定工作暫行規(guī)定》中有關“技術性證據的文證審查”和“統(tǒng)一委托鑒定”的規(guī)定,成為人民法院司法技術部門調整職能或職能轉型的發(fā)端。十年間,全國各級法院司法技術部門順應司法改革和審判工作需要,不斷探索
2024-11-08 dzq 4
“現(xiàn)責令你公司在收到本函后五個工作日內退回本案鑒定費及鑒定人出庭費用。”近日,相山區(qū)法院向杭州某保險公估有限公司發(fā)函,責令其退還原告張某與被告某保險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財產保險合同糾紛一案的全部鑒定費及鑒定人出庭費用?;景盖?12019年2月28日,相山區(qū)法院受理原告張某與被告某保險公司合肥中心支公司財產保險合同糾紛一案,原被告雙方分別向法院提交了庭前各自單方委托鑒定機構作出的案涉交通事故造成的車
2024-11-08 dzq 3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應當組織對鑒定材料進行質證。但該規(guī)定并不當然適用于評估機構的評估程序。評估程序中并無組織當事人進行質證等強制性規(guī)定。當事人以此為由主張評估程序違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景盖槟炽y行與某管理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兩案,山東高院于2021年3月4日立案執(zhí)行。在兩案執(zhí)行過程中,山東高院于2021年8月24日作出議價通知書,并向雙方當
2024-11-07 dzq 5
問題2:減肥產品中含有禁止添加的西藥成分,案件如何定性?如何把握情節(jié)輕微和情節(jié)顯著輕微?答疑意見:關于減肥產品中檢出禁止添加的西藥成分的案件定性,不能一概而論,需要區(qū)分銷售的產品是食品還是藥品。減肥產品既包括減肥類保健食品,又包括減肥藥品。如果涉案產品是食品(保健食品),則可以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guī)定的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性;如果涉案產品是藥品,則可以按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guī)定的生產、銷
2024-11-07 dzq 4
鑒定的啟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30條,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過程中認為待證事實需要通過鑒定意見證明的,應當向當事人釋明,并指定提出鑒定申請的期間。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依職權委托鑒定。PART01鑒定意見與專家證據的理解證據制度的價值在于保證當事人及法官可以通過既定的訴訟手段高效、準確地復現(xiàn)或者認識
2024-11-06 dzq 5
當事人申請鑒定的期限及逾期后果《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31條,當事人申請鑒定,應當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間內提出,并預交鑒定費用。逾期不提出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的,視為放棄申請。對需要鑒定的待證事實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間內無正當理由不提出鑒定申請或者不預交鑒定費用,或者拒不提供相關材料,致使待證事實無法查明的,應當承擔 舉證不能的法律后果。條文共有兩款,第一款規(guī)定
2024-11-06 dzq 9
鑒定人的選任和人民法院委托鑒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32條,人民法院準許鑒定申請的,應當組織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具備相應資格的鑒定人。當事人協(xié)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人民法院依職權委托鑒定的,可以在詢問當事人的意見后,指定具備相應資格的鑒定人。人民法院在確定鑒定人后應當出具委托書,委托書中應當載明鑒定事項、鑒定范圍、鑒定目的和鑒定期限。本條共有三款:其中第一款、第二款是關于鑒
2024-11-05 dzq 1
鑒定人義務《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33條,鑒定開始之前,人民法院應當要求鑒定人簽署承諾書。承諾書中應當載明鑒定人保證客觀、公正、誠實地進行鑒定,保證出庭作證,如作虛假鑒定應當承擔法律責任等內容。鑒定人故意作虛假鑒定的,人民法院應當責令其退還鑒定費用,并根據情節(jié),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guī)定處理。由于鑒定機構面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huán)境,其發(fā)展呈現(xiàn)良莠不齊的態(tài)勢。一方面法律對于鑒
2024-11-05 dzq 4